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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安局安排部署2023年精神文明建设暨创建全国文明单位工作
发表时间:2023-05-12   来源:濮阳文明网   字体: [][ ][ ]   [打印] [关闭]


荣获2022年度文明窗口单位的代表上台领奖。

  5月9日,市公安局组织召开2023年精神文明建设暨创建全国文明单位工作动员会,安排部署2023年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对全国文明单位创建工作进行动员。市委宣传部分管日常工作的副部长岳春青,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局长牛少伟,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赵玉孟出席会议。会议由市公安局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冯发奎主持。

  会议传达了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督察长周浩然在第15次局党委会议上对濮阳市公安局2023年精神文明建设暨创建全国文明单位工作的要求,为受表彰的2022年度文明队室、文明窗口、文明家庭、文明个人、优秀志愿者代表颁发奖牌和荣誉证书。

  会议指出,创建全国文明单位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生动实践、是凝心聚力参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具体举措、是提升公安机关总体形象的现实要求、是发挥公安队伍优势作用的时代要求。

  会议强调,市公安局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维护稳定、打防犯罪、基层治理、护航发展、服务群众等方面承担重要职责,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大力推进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和社会治理体系,在全国文明单位创建中敢于试身手、勇于争一流。要履行社会责任,聚焦优化交通秩序、打击电信诈骗等问题,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真正实现创建为民、创建惠民。要落实目标引领,对照创建全国文明单位指标体系,锚定“走在前、作表率”目标,推动“小事快办”“马上就办”等措施落实,坚持把实事、好事办到群众心坎上,全面提升创建水平,树立新时代濮阳公安文明新形象。

  会议要求,要坚持政治引领,高质量推进精神文明建设。强化思想引领,突出理论武装,扎实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围绕市公安局党委确定的25件实事,坚持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凝魂聚气,统筹推动文明培育、文明实践、文明创建。要坚持高位推动,高水平创建全国文明单位。紧盯创建重点,深入推进公民道德建设工程、文明行为提升行动,踊跃参加结对共建帮创活动,推动群团联动联创,持续深化机关日常创建,不断推进文明创建工作迈上新台阶。要坚持全力以赴,高标准压紧压实工作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完善“党建+创建”工作机制,做到同向发力、相互补位,按照文明单位创建齐抓共管、共建共享原则,做到全警动员,主动谋划,开展特色创建活动,确保创建工作一举成功。(李萌 高纪才) 


【责任编辑:韩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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